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的通知。阐述了助贷业务发展的现状,包括其快速发展中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带来的积极作用,以及存在的权责收益不匹配等诸多问题。同时详细解读了通知对助贷业务在合作平台、定价机制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影响。
日前,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从多个方面入手,如强化商业银行总行管理责任,明确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的准入要求等,来推动助贷业务朝着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
在近几年间,部分商业银行借助外部互联网平台开展的助贷业务发展极为迅速。互联网平台运营机构凭借自身相对成熟的消费场景、稳定的交易客群以及丰富的客户数据,与商业银行相互补充。这在帮助商业银行为广大金融消费者提供更为便捷的贷款服务、提高贷款服务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正面作用。然而,这一过程并非毫无问题。助贷业务也暴露出了不少弊端,像是权责收益不匹配、定价机制不合理、业务发展缺乏审慎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够完善等。
此次发布的《通知》有着重要意义。它明确了商业银行总行的管理责任,针对相关业务中的乱象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这就像是给助贷业务规范发展加上了一道“紧箍咒”,同时也为其走向质效并重的可持续发展道路装上了“导航仪”。
在合作的互联网平台方面,将会变得更加靠谱。如今移动互联网高度发达,助贷业务确实为银行带来了更多的客户和利润,但这也使得部分银行过度依赖平台流量。有些银行盲目地与助贷平台开展合作,其中还存在不少违规的“马甲”类平台,这就积累了诸多风险。《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加强对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的准入管理,谨慎地制定准入标准,并且对这些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这样做能够促使银行构建更为科学、谨慎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
助贷业务的定价机制也会变得更加透明。利率是消费者最为关注的指标,在近些年也是助贷平台争议的焦点所在。有些平台除了收取借贷利率之外,还会利用“VIP提额”“优先放款”等理由作为诱饵,向借款人收取咨询费、会员费等费用,这就导致借款人最终的融资成本远远高于标注的借贷利率。针对这一问题,《通知》规定,商业银行要把增信服务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增信服务费计入综合融资成本,明确综合融资成本的区间,同时规定增信服务机构不能以咨询费、顾问费等形式变相提高增信服务费率。可以预见,这种穿透式的成本核算和收费透明化的措施,将有效抑制助贷市场中的隐性收费乱象。
消费者权益也会得到更好的保护。助贷业务主要是为个人消费以及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服务的,这种市场定位决定了其发展必须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基础。从过去的情况来看,平台诱导过度借贷、暴力催收或者泄露用户隐私等行为经常发生,这些行为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财产权、知情权和隐私权,甚至会引发社会公众对整个行业的信任危机。此次《通知》针对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了系统的部署。银行和平台应该以落实这些部署为契机,尽快推动自身业务转型,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全面融入到产品研发、风险管控以及服务优化的全业务流程之中。只有真正建立起消费者权益保护与业务发展协同共进的长效机制,助贷业务可持续发展的根基才会更加稳固。
本文总结了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助贷业务管理通知的相关内容。介绍了助贷业务发展现状中的利弊,阐述了通知在合作平台管理、定价机制规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对助贷业务发展的积极意义,这有助于助贷业务朝着规范、健康、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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