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于2025年4月25日发布的关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容,包括通知的文号、发布依据、具体的政策内容以及施行时间等相关信息。
人民网成都4月26日电(赵祖乐),就在4月25日这一天,四川省人民政府出台了一项重要通知,这一通知是关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关事项的。具体内容可是相当值得关注呢。
首先,这份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的通知有着明确的文号,即川府规〔2025〕2号。它面向各市(州)人民政府,还有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四川省税务局等相关部门。
这一通知的发布是为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其目的在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其依据呢,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还有《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的有关规定。
那具体的政策内容有哪些呢?其一,全省范围内统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其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要是建造同时满足下面三项条件的普通标准住宅出售,而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依旧可以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这三项条件分别为:一是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二是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三是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并且,各市(州)之前按照规定确定的条件如果和本通知不一致的,由市(州)人民政府来确定是否继续执行。要是确实需要继续执行的,那就得由市(州)人民政府抄报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四川省税务局。
最后,这个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就开始施行啦,有效期一直到2029年12月31日。而且,2025年1月1日到这个通知施行之前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有关事宜,都按照本通知执行。
本文总结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通知发布的目的、依据、具体政策内容、施行时间等,这一政策对四川房地产市场将产生重要影响,如统一市场标准、调整税收相关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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