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校家长陪餐工作指引》这一事件,详细阐述了该指引中学校、家长、教育部门各自的职责,包括家长陪餐的推行原则、陪餐频率、费用收取、评价反馈机制,家长的权利义务,以及教育部门在家长陪餐工作中的监管与指导等内容。
据中国教育报记者葛仁鑫报道,近期,四川省教育厅颁布了《四川省中小学校家长陪餐工作指引》(以下简称为《指引》)。这一《指引》的目的在于明确各方职责,规范家长陪餐工作流程,构建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方面的家校合作力量,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食品安全民主监督体系。
在《指引》中有明确规定,四川省的中小学校要全面推行家长陪餐制度。这种陪餐方式需要保持全过程透明化,而且要遵循家长平等自愿参与的基本原则。学校可以依据自身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以及家长的诉求等因素,自主决定家长陪餐的频率。对于城镇地区的学校而言,原则上每学期陪餐次数不少于2次;而农村地区的学校,每学期陪餐次数原则上不少于1次。家长陪餐的时候应当采用同菜同价的方式,学校要按照实际情况收取家长陪餐费用,并且将其计入食堂伙食费收入当中。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家长陪餐费用给予补助。学校必须建立家长陪餐评价反馈机制,家长所提出的评价反馈意见和建议要被纳入学校日常议事内容之中,而且原则上要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研究处理。
《指引》还指出,家长能够通过自主申请,由学校进行组织,从而有序地参与陪餐活动。家长拥有诸多权利,比如参与现场陪餐、查看校园食堂管理相关的公示内容、对学校供餐质量进行评价、直接向学校所属地区的教育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反映突出问题线索等。当然,家长也应当遵守学校的有关纪律要求,履行相关的义务。
《指引》着重强调,各地的教育主管部门承担着指导本辖区学校有序开展家长陪餐工作的责任,并且要将家长陪餐实施情况纳入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管范畴之内,确保家长陪餐问题反映渠道的畅通。教育部门需要定期收集本辖区学校家长陪餐评价反馈意见,对辖区内家长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合理建议进行研判分析,进而指导学校优化供餐管理,提升菜品质量。
总结来说,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家长陪餐工作指引明确了学校、家长、教育部门在家长陪餐工作中的责任和权利,有助于构建校园食品安全家校监督的合力,从多个方面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提升学校供餐质量。
原创文章,作者:Admin,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notfound404.org.cn/gcnews/4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