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一季度纪检监察情况:立案22万件处分18.5万人

本文主要是对2025年第一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进行通报,涵盖立案、处分人数、运用“四种形态”的人次、行贿人员立案与移送情况等多方面数据的报道。

4月22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了2025年第一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相关情况。

在2025年的第一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成果有着明确的数据体现。总共立案的数量达到了22万件,处分的人数为18.5万人,这其中省部级干部就有14人。这些数据表明了纪检监察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广泛而深入的开展,对各级干部都有着严格的监督和管理。

从通报内容进一步来看,在信访举报方面,2025年第一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83.4万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为23.1万件次。同时,问题线索的处置数量达到了50.2万件。在立案情况上,有着详细的人员层级分类。立案的省部级干部有13人,厅局级干部1037人,县处级干部8285人,乡科级干部2.7万人,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1.9万人。而在处分方面,党纪处分的人数为13.9万人,政务处分6万人,具体到不同层级干部,省部级干部14人,厅局级干部910人,县处级干部7216人,乡科级干部2.3万人,一般干部2.4万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13万人。

另外,2025年第一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来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的人次达到了37.5万。其中,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18.7万人次,占总人次的比例为49.9%;第二种形态处理14.9万人次,占比39.6%;第三种形态处理2万人次,占5.3%;第四种形态处理1.9万人次,占5.2%。在受贿行贿的查处方面,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案行贿人员7027人,移送检察机关954人。

值得一提的是,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四种形态”统计指标体系作出了相应的调整。像对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开展的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等情形继续被纳入第一种形态统计,而谈话函询了结、“面对面”初步核实了结等不再纳入统计范围。

本文总结了2025年第一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方面的情况,包括立案、处分人数、信访举报、运用“四种形态”以及行贿人员查处等多方面的数据,同时还提到了“四种形态”统计指标体系的调整情况,展现了纪检监察工作在这一时期的全面工作成果与工作方向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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