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发布的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关内容,聚焦于公路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方面的情况。
据人民财讯4月25日消息,交通运输部等十个部门出台了一份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这一意见意义非凡,它将对交通与能源两大领域的协同发展产生深远的推动作用。
其中一个重点内容就是全面推进公路基础设施的清洁能源开发利用。这一推进过程遵循着依法依规、宜建尽建的原则。这就意味着,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只要条件合适,就要积极开展相关建设。并且,安全是一切建设的前提。在保证安全万无一失的情况下,要充分挖掘高速公路等公路沿线的各种资源来建设清洁能源开发利用项目。这些资源涵盖了服务区、收费站、养护工区、监控中心等常见设施,甚至包括原省界收费站用地、边坡、隧道出入口、隔离带、互通立交、匝道圈中的土地等。
同时,在这个过程中,积极推广新技术也是重要的一环。例如柔性输配电技术,它能够使电能的传输和分配更加灵活高效;智慧调控技术,借助智能手段对能源进行科学调配;构网型储能技术,可以更好地存储能源;浅层地热利用技术,充分利用地热这种清洁能源。而且,还将支持公路沿线规划建设源网荷储充一体化项目。这种一体化项目能够实现能源从源头到消费终端的高效整合与利用。
另外,在公路沿线、城市周边区域、分拨中心等地点建设充(换)电站、加气站、加氢站也是此次指导意见中的重要举措。这将极大地完善能源补给设施网络,为各类交通工具提供更多样化的能源补给选择。特别是推动公路沿线服务设施开展新能源汽车绿电就地直充,这一举措有助于提升新能源汽车绿电消费比例,从而推动新能源汽车的进一步发展,也有利于整个能源结构的优化和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
本文总结了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发布的交运与能源融合发展指导意见中关于公路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的相关内容,包括遵循的原则、利用的资源、推广的技术、建设的项目以及对新能源汽车的推动作用等方面,展现了这一举措对交通与能源融合发展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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