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的重点内容,包括14件继续审议和23件初次审议的法律案,重点提及了民营经济促进法、金融法、金融稳定法的立法进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企业破产法、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修改情况等。
证券时报的记者贺觉渊报道,4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黄海华于记者会上介绍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以下简称为“立法工作计划”)的重点内容。在202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有诸多的立法工作安排,其中有14件法律案将继续审议,还有23件法律案将初次审议。这其中就包含了民营经济促进法、金融法、金融稳定法的制定,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企业破产法、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修改等重要内容。
备受各界瞩目的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即将迈向新的阶段。根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委员长会议的建议,在4月27日至30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将对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三次审议稿进行审议。黄海华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三次审议稿进一步丰富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措施,这有助于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而优化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
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正常情况下应当经过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之后再交付表决。黄海华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各方面普遍都认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能够充分发挥法治在根本稳固、预期稳定、长远利益保障方面的重要作用,是非常必要的,意义极其重大。草案经过多次修改之后已经相对成熟,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之后尽早审议出台。
金融法与金融稳定法的立法进程受到业界的高度关注。为了健全金融风险处置全流程全链条的制度安排,中国人民银行在近年来一直推动金融稳定法尽快出台。去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已经对金融稳定法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人民银行在3月5日召开的2025年金融法治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在2025年要加快完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推进中国人民银行法的修订工作,并且配合金融稳定法后续的审议工作。
我国现行的证券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保险法等法律,以及正在推进立法工作的金融稳定法,都在不同的领域强化了金融监管的法治保障。但是从整体的角度来看,现行的金融法律体系存在分散性和局部性的特点,缺乏一部能够统领全局、协调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从国际经验来看,很多发达经济体已经通过基础性金融立法实现了监管统一。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付喜国在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曾经建议,我国可以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本国国情制定金融法,从而提升在国际金融规则中的话语权,强化金融监管的法治保障。
中国人民银行法是确立中国人民银行地位的法律,自1995年颁布实施以来,仅仅在2003年经历过一次大规模修订。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行长严宝玉在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指出,现行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在货币政策、宏观审慎管理、金融稳定、金融市场等领域,存在法定职责不健全、法律手段不充足、履职保障不坚实等问题。为了进一步巩固机构改革的成果,建议加速完成立法程序,推动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出台。
本文总结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的重点法律案情况,包括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审议进展,金融法和金融稳定法的立法进程以及相关金融法律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等内容,展示了我国在经济和金融领域不断完善法治建设的努力方向。
原创文章,作者:Admin,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notfound404.org.cn/gcnews/32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