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启动2025年全国性学术团体推选两院院士候选人工作相关的要求、规范以及违规处理措施等内容。
新华社于4月26日从北京发回消息(记者温竞华报道),在中国,中科院和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推选方式为院士推荐或者由中国科协组织全国性学术团体推荐。就在日前,中国科协印发了一则通知,从而开启了2025年全国性学术团体推选两院院士候选人的工作。
该通知对各全国性学术团体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团体在推选工作中需要树立起非常鲜明的导向。要把国家的需求放在优先的位置,挑选出顶尖的人才,对人选结构进行优化。并且要致力于减轻科技工作者的负担,减少对科技界的不必要扰动,削减推选工作的成本。在选拔过程中,必须严格把好选拔的标准,严谨评审的程序,严肃评审的纪律。要特别突出科学家精神和学术道德,坚决打破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四唯”现象,摒弃论资排辈的做法,不能仅仅凭借“帽子”(如各种头衔)来评判人才。
通知着重强调,要严格遵循《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十不准”》这一规范要求。目的就是为了确保推选工作能够公平、公正地进行,不让非学术因素对其产生干扰,从而维护院士称号所具有的学术性、荣誉性以及纯洁性。
《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十不准”》针对科协系统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的各方提出了十项要求。其中规定全国性学术团体“不准开展可能影响或干扰推选工作的任何活动”;候选人以及候选人所在的单位不准“开展请托、游说、拉票、助选、贿选、打探推选信息等活动”;专家“应坚决抵制各种干扰推选、搞公关、拉选票等不当行为”等。
如果有违反“十不准”要求的情况出现,将会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不同的处理。对于全国性学术团体而言,可能会面临约谈、当次推选无效、取消1至3次推选资格等处理;针对候选人,会给予提醒、取消候选人资格、永久不再通过学术团体推选等处理;对于专家,则会给予提醒、取消当次专家资格、永久不再邀请参加学术团体推选等处理。
本文总结了中国科协启动2025年两院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的情况,包括推选的推荐方式、工作导向、要遵循的“十不准”规范以及违反规范后的处理措施等,这有助于维护推选工作的公正公平以及院士称号的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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