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方在4月14日盘后的相关公告情况,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股,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同时公司还收到上交所的事先告知书,且公司之前还被查出存在虚增营收等情况。
4月14日盘后,*ST东方对外发布公告。其公告内容显示,公司股票已经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的收盘价均低于1元/股。这样的情况就触及了交易类退市指标,这也就意味着公司股票有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
截止到4月14日这一天,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0.36元/股。按照相关的规定,公司股票从2025年4月15日开始,也就是开市起就会停牌。
依据规定内容,交易类强制退市的公司股票是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所以,*ST东方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随后,*ST东方又再次发布公告。公司表示收到了上交所下发的《关于拟终止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在告知书中提到,截至2025年4月14日,公司股票已经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基于此情况,上交所将根据规定,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根据公告内容,上交所上市委员会将会在*ST东方提出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有关期限届满,或者是听证程序结束后的15个交易日内,针对是否终止*ST东方上市这一事宜进行审议。上交所会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对*ST东方的终止上市决定。
在今年的3月16日晚间,东方集团发布公告称收到了证监会发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告知书中认定,公司在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的情况。东方集团在这四年的时间里虚增营业收入达到161.3亿元,虚增成本为160.73亿元。
上交所随后也表示,东方集团从3月18日起会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警示,后续会根据最终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按照规定实施退市。
本文总结了*ST东方的一系列情况,先是股票连续20日收盘价低于1元触发交易类退市指标,收到上交所拟终止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并且其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此外,公司之前存在四年虚增营收等违法情况,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警示,整体情况不容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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