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贸组织“非完全互惠”原则下,美方“对等关税”的荒谬之处,中方在世贸会议发言:揭露美方“对等关税”背后真相

中方对美方加征关税的反制措施展开,深入剖析美方所谓“对等关税”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下的不合理性,包括美方偷换概念、违背多边贸易体制下的“非完全互惠”原则以及最惠国待遇原则等内容,同时也指出美国贸易逆差形成的真正原因,以及其宣扬“吃亏论”的荒谬之处。

自12日起,中国针对所有从美国进口的商品加征125%的关税,这一举措是对美方不断升级对华征收所谓“对等关税”的有力反制。同一时间,在世界贸易组织货物贸易理事会的年度首次会议上,中国方面明确表态,世贸组织规则下的“对等”,是指贸易各方相互给予优惠与便利,最终达成权利和义务的总体平衡。而美国所宣称的“对等”,实际上是一种狭隘、单边且利己的经济胁迫手段。中国的这一发言,彻底揭露了美国所谓“对等关税”背后那既拙劣又疯狂的强盗逻辑。

在英语里,“对等”这个词也可被译为“互惠”。世贸组织从未要求各个成员的关税完全相同,这既不现实,也不公正。相反,世贸组织协定清楚地规定,发达国家不能期望从发展中国家的关税削减承诺中获取互惠,也不得要求发展中国家做出与其发展、财政以及贸易需求不符的减让。这就表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非完全互惠”,是多边贸易体制下谈判的关键原则。但是,美国政府却偷换概念,以维护“对等”为幌子,行贸易保护之实,给全球贸易的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

美国宣称,依据世贸组织的统计数据,美国的最惠国平均关税税率为全球最低水平,仅为3.3%,而像中国、印度、巴西、越南等主要贸易伙伴的最惠国税率均高于美国。于是,美国便认为这就是“不对等”,要用“对等关税”来进行纠正。这听起来似乎有理有据,实则是在混淆视听。

世贸组织并没有规定各成员的最惠国实施税率必须完全一致。世贸组织的一项基本职能是组织多边贸易谈判,各成员当前的关税税率是多边谈判的成果,存在差异是正常现象。作为世贸组织前身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时代的收官之作——乌拉圭回合谈判的重要成果之一,就是达成了《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简称GATT1994),各成员通过谈判形成各自的关税减让表,为全球贸易提供了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按照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结果,当前发达成员的平均约束关税降至3.8%,发展中成员的平均约束关税降至14.4%。那么,为什么减让之后发展中国家的税率会高于发达国家呢?GATT1994第28条给出了答案。该条款指出,关税减让谈判要充分考虑特定成员和特定行业的需求,尤其要考虑欠发达国家利用关税来促进经济发展和增加财政收入的特殊需求。这反映出,世贸组织及其前身GATT非常重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在贸易自由化的导向下,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成员提供共同发展的机会。关税减让表是依据各成员方的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制定的,目的在于给予发展中成员相关产业一定的保护,增强其竞争力。

这也就意味着,世贸组织的“非完全互惠”原则实际上是一种广义的对等,即在考虑各成员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等因素的基础上,实现权利和义务的总体平衡。美国偷换概念,将成员间的优惠待遇歪曲为“对等数字”,强行征收“对等关税”,这恰恰体现了不对等、不合理之处,其实质是剥夺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

此外,美国对贸易伙伴征收“对等关税”,这一行为违背了世贸组织的最惠国待遇原则。所谓最惠国待遇,就是指世贸组织的一个成员给予另一个成员某种商品的关税优惠时,必须给予所有其他成员同等的关税优惠。此次美国政府绕过世贸组织,利用国内法对贸易伙伴征收不同的“对等关税”,这不仅背离了以非歧视为核心的最惠国待遇原则,更是对世贸组织规则的粗暴践踏。

至于美国声称关税“不对等”使其在贸易中“吃亏”,这完全是无稽之谈。美国的贸易逆差是由其比较优势以及由此形成的贸易格局所决定的。例如,美元作为世界货币,美国能够通过输出美元来收割世界财富。当贸易伙伴努力生产时,美国只需超发美元就能获取贸易伙伴的劳动成果。由此可见,美国虽然存在贸易逆差,但却享受着来自世界各地的优质产品,不但没有“吃亏”,反而占了世界的便宜。

实际上,从更广泛的角度来看,美国是当前国际贸易体系的主要受益者。美国在服务贸易领域长期保持顺差,2024年顺差约为3000亿美元。美国公司收取的知识产权许可费每年超过1440亿美元。服务贸易出口为美国创造了410万个就业岗位。美国无视这些事实,仅仅将货物贸易作为衡量利益得失的唯一标准,宣扬美国“吃亏论”,这种做法是歪曲且片面的。

全世界都看得很明白:美国打着所谓“对等”的旗号进行零和博弈,本质上是追求“美国第一”“美国特殊”。然而,打关税战不会有赢家,与世界为敌只会让自己陷入孤立。所谓的“对等关税”无法解决美国的贸易逆差问题,反而会提高美国进口产品的价格、加剧美国的通胀压力、推升美国人的生活成本,最终与“让美国再次伟大”的目标背道而驰。

本文总结了中方对美方加征关税的反制行动,并深入分析了美方“对等关税”概念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框架下的不合理之处。包括美方违背“非完全互惠”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以及美国贸易逆差形成的真正原因和美国“吃亏论”的荒谬性,揭示出美国这种做法最终会损害自身利益,也不符合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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