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驾变“劫车” 男子将试驾车开走不还

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潘宁

试驾车辆,本是消费者为了体验汽车性能而进行的常规操作。然而,竟有人妄图将试驾演变成“免费提车”。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博乐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试驾盗窃案,被告人张某在试驾过程中,擅自将试驾车辆开走,随后手机失联,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试驾突变“跑路”

张某前往一家二手车行看车,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开始试驾一辆二手车。起初,试驾过程一切正常,张某提议:“想开远一点,好试试车的性能。”工作人员同意了张某的请求。

张某将试驾车径直开出了二手车行的“服务区”,一去不复返。工作人员在原地左等右等,始终不见张某的身影,顿感不妙,随即打电话要求张某归还车辆。张某先是以各种借口敷衍搪塞,最后直接关机,切断了与工作人员的联系,车行工作人员赶忙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此时的张某,却还沉浸在自己所谓的“完美计划”之中。

车辆终被寻回

二手车行在焦急万分之际,意外收到一条违停通知短信,这成为破案的关键。原来,张某将车开走后,随意将车停放在某处,因违章停车,交警依规贴上罚单,车辆管理系统自动将违停信息发送到车行在登记车辆时预留的手机号。车行工作人员顺着这条关键线索,最终找回了被张某开走的车辆。

张某在发现自己开走的车不见了,竟然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的车被偷。

法院:试驾绝非“自助提车”

经法院审理查明,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试驾过程中擅自将车辆开走,并故意隐匿行踪,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尽管张某在庭审中辩解称“自己确实有购车意愿,因当时急需用车才将试驾车开走,打算等办理完贷款后就支付购车款”,但他关机拒还车辆等一系列行为,彻底暴露了其非法占有的真实意图。

最终,张某因盗窃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原创文章,作者:Admin,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notfound404.org.cn/gcnews/3141.html

(0)
AdminAdmin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