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回民村发现一块明代万历二年二月立的石碑,碑文刻有“不许交界迎送”字样。石碑位于明代金牛道主要官道思贤铺所在地,其规格被详细描述,文物管理所负责人对石碑的石材来源和年代进行了推断,它是广元发现的唯一一块禁止官员迎送的石碑,在四川都很罕见。副乡长讲述了石碑体现明代“政府公权”运用且符合《大明律》规定。还介绍了我国刻石申约明禁的历史发展,最后提到利州区文物保护部门将对石碑进行保护性修复并置于金牛道旁供游客参观。
4月24日,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传来消息,记者从广元市利州区委宣传部得到资讯:近日,利州区龙潭乡回民村有了一个重大发现,一块充满历史韵味的石碑呈现在世人眼前。石碑之上刻着“不许交界迎送”的字迹,落款为“万历二年二月立”。这块石碑坐落在回民村党家沟,而这里恰恰就是明代金牛道主要官道思贤铺的所在之处。石碑整体的规格清晰可辨,高1米、宽0.6米、厚0.07米。石碑上的碑文很有特点,横排刻着“禁约”两字,竖排则刻着“不许交界迎送”。从碑文镌刻的字迹以及所包含的内容初步判断,这是明代万历年间(1573年 - 1620年)所立的禁约碑。利州区文物管理所负责人陈邻溪表示:“从风化程度来推断,制作石碑的石材应当是取自当地。从记载的时间来看,这块石碑距今已经有400余年的历史了。”而且,这块禁约碑可不简单,它是目前在广元市发现的唯一一块禁止官员迎送的石碑,这种石碑在整个四川地区都极为少见。龙潭乡副乡长陶浩告诉记者:“这块禁约碑,体现了明代时期‘政府公权’在广元的实际运用,它也是古代中国‘刻石纪法’传统的有力见证。”从碑文的内容仔细分析,它与明太祖朱元璋颁布的《大明律》中“禁止迎送”的规定是相符合的。我国刻石申约明禁的历史源远流长。在唐代以前,刻石申约明禁还只是偶然发生的情况。等到唐宋时期,通过刻石立碑的方式来颁布诏书、法规、公文,才逐渐成为国家权力机构常用的手段,于是大量的皇帝御撰诏书碑、官箴石刻、学规碑,还有敕牒碑、公据碑等公文石刻开始出现。到了元代,圣旨碑、公据碑、执照碑等盛行一时。明代则是中国古代碑刻法律文化发展的高峰时期,传布地方政令公文的官禁碑,在地方法律秩序建构中有着特定的功用。此次发现的万历年间禁约碑,是专门针对广元甚至川陕地区有关“迎送”领域的规定,它反映出当时朝廷对官员滥用权力这种腐败行为的禁止,充分体现了对权力的约束。据相关消息称,接下来,利州区文物保护部门将会对该石碑进行保护性修复,并且把它立在金牛道旁,这样一来,游客们就可以前来参观,感受历史的韵味了。(张文良 华西都市报 - 封面新闻记者 刘彦谷)本文总结了广元利州区发现明代万历年间禁约碑的事件,包括石碑的基本情况如位置、规格、碑文内容等,讲述了它的独特性,是广元唯一、四川少见的禁止官员迎送的石碑,还阐述了其体现的明代公权运用和符合《大明律》规定,以及我国刻石申约明禁的历史发展,最后提到石碑的保护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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