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越(海越能源)收到浙江证监局超1200万元的行政处罚展开讨论。海越能源因错误使用“总额法”计算营业收入致2022年半年报虚假记载被罚,其申辩未被采纳。这一事件反映出总额法误用在上市公司中并非个例,这种行为会误导市场估值,而总额法与净额法的判断是有严格会计准则的。文章还针对上市公司如何避免类似问题给出了三方面建议,强调这一事件应让整个市场警醒,相关企业要自查自纠,否则将面临严重后果。
近日,*ST海越(股票代码:SH600387,当前股价为1.92元,市值达8.99亿元,以下简称为海越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其相关方收到了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总的罚款数额超过了1200万元。其中,在营业收入计算方面错误地使用了“总额法”,从而导致2022年半年报出现虚假记载,这是其重要的违法事实之一。
海越能源提出申辩,表示这仅仅是“会计准则适用理解偏差”,并不存在主观故意的情况。然而,监管部门并没有接受这一说法,而是明确指出相关责任人未能保持应有的关注,所以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种态度传递出了一个非常强烈的信号:错误地使用“总额法”可不是会计方面可以被接受的自由裁量,而是绝对不能触碰的合规红线。
海越能源此次遭受处罚,这对于众多的上市公司来说是一个非常值得引以为戒的例子。“错误使用总额法来确认收入”这种情况,并不是个别公司偶尔才会出现的失误,而是在财务披露中比较常见并且极具误导性的一种惯用手段。有一部分企业利用这种手段来夸大自身的营收规模,营造出一种增长的假象,这就扰乱了市场的估值基础。
总额法与净额法之间的判断,可远远不只是一个技术性的问题。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这是最为核心的判断原则。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当中,不少上市公司在通道类、代理类业务当中违规使用总额法,目的是为了扩大营业收入的规模、美化财务报表。这种“业绩幻觉”一旦产生,不但会误导投资者的判断,而且还容易成为财务舞弊滋生的温床。
为了避免类似的问题发生,笔者认为上市公司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去着手解决:
第一方面,全方位地审视自身的收入确认政策,开展专项的自查工作。所有涉及贸易类业务的上市公司,特别是那些处于供应链、平台服务、通道销售等行业的企业,应当组织财务团队,针对涉及代理、转售、分成等业务的收入确认口径进行深入的自查,要识别是否存在不恰当使用总额法的情况,并且主动与监管部门沟通可能的调整方案,避免在被监管立案调查之后才追悔莫及。
第二方面,建立财务合规责任制,明确高管问责机制。上市公司相关岗位的人员必须清楚,处在这个岗位上,就必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建议上市公司加强对“签字责任”的培训,明确董事长、总经理、董秘、财务总监等在财务处理过程当中的职责分工和签署义务,确保制度能够有效地落实到每一个人。
第三方面,重视外部审计意见,规避“内部视角盲区”。对于涉及重大判断的收入确认事项,公司应当建立外部会计咨询和独立董事财务复核的双重把关机制。在年报、定增等关键的环节,要充分重视外部会计师事务所提出的意见,提升信息披露决策的独立性与专业性。并且通过公告如实对外披露,以此来降低自身的合规风险。
海越能源的这个教训不应该仅仅局限于该公司自身的整改,更应该成为整个市场对“总额法误用”这个问题的一次深刻的警醒。监管层的态度已经非常明确,市场信号也十分清晰,相关的企业如果不及时地进行自查自纠的话,恐怕将会重蹈覆辙,从而付出惨痛的代价。
海越能源因总额法误用被罚,这一事件反映出上市公司在财务处理上的合规问题。总额法误用不是个别现象且危害大,会误导市场和滋生舞弊。上市公司要从审视政策、建立责任制、重视外部审计三方面避免类似问题,整个市场都应从该事件中吸取教训,否则将面临监管处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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